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工作等内容

9月29日上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发布了质检总局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开展的工作、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工作、2014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4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缺陷召回以及缺陷信息收集情况、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执法打假集中行动有关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刘世远副司长发布2014年度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第一阶段监督抽查情况有关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质检总局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开展的工作

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国,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在前期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并加大防控力度,一是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的联合公告,确立了当前采取强制隔离等防控措施的法律依据。二是组织专家检查组,分赴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等地对有关高校接收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留学生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各地高校落实防控措施的具体情况;并对广西南宁世界体操锦标赛、东盟博览会期间防控工作准备情况,来华留学生、重点口岸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质检总局将继续关注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发展,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口岸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中东呼吸道综合征和国际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口岸防控。

二、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工作

2014年8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8号),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与旧规章相比,新规章一是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方式,组织机构不必每年都去指定地点办理代码证书年检,只需提交组织机构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即可;二是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提交方式,组织机构既可以通过纸质报告方式现场提交,又可以选择电子报告方式在网络平台上提交;三是明确了年度报告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既保证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又简单易行方便组织机构填写,增强规章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158号令的出台,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改革成果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表明了质检总局简政放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决心。组织机构从“被管理者”转变为“被服务者”,这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组织机构,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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