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提出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信用奖惩机制

日前,数百家PE人士和15个国家部委的官员齐聚第二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行业自律和适度监管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要把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发展股权的做法迅速推进和完善。要抓紧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奖惩机制。

  期间,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沈志群宣布,原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正式更名为“股权投资创业委员会”。他表示,创投委更名有利于将各类股权投资企业纳入自律范围,有利于建立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适度监管体制。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7月末,全国创业投资企业达到898家。特别是2007年以来,各地出台了不少政策和地方规章,扶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呈现出快速成长的良好势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各类投资、基金、企业上万家,其规模也达到上万亿。

  但自2009年以来,个别地区出现了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的事件,这反映出监管体系的不健全。连维良认为,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受人委托代人理财的行业尤其是要讲诚信,当务之急是加强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守信的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抓紧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各地管理部门要从目前备案管理的角度将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及其当事人在基金募集、设立与投资运作各个环节是否获得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均记录在案,对重大违规行为要依法公示。

  其次,要加快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机制,对规范运作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通过公示等各种方式予以宣传、推进,并设立备案审查,在备案后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面简化程序,在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推动市场评级机构,根据股权和创业投资机构的特点,开展相应的诚信评级活动。

  第三,推动形成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不规范运作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部门同样要通过公示等方式向社会披露,建立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行业自律有章可循

  随着原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正式更名为“股权投资创业委员会”,《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自律规则》也正式发布。这标志着行业自律有了统一的规范性文件。

  据《自律规则》起草小组组长郑昌幸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在投、融、管、汇等各个环节提出了行为规范;快速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对会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和管理;原则规定了立案、调查、听证、调解、送达等惩戒规范,制定了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六项措施。

  “第一按契约办事,遵守契约规定;第二,照章纳税,不偷漏税;第三,本本分分的挣钱,不走歪门邪道。如果每个投资人这三件事做好了,行业自律就成功了。”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靳海涛表示。

  他认为,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自律建设,体现在具体的投资上应该做到:投资主要投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并且将投资的位置不断的前移;融资要避免误导性的陈述,不能做固定受益承诺;独立认真的尽职调查,不能凭感觉;做好项目投资以后的管理工作;拓展除IPO外的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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