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7月20日起允许输入大陆山东省产鲜樱桃

2012年7月2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11490677号公告,修订“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的部分规定,自即日生效。修订要点如下:
1. 修订甲、禁止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第一点第37项“国家或地区”,将中国大陆山东省自疫区排除。
2. 制定“中国大陆产樱桃鲜果实输入检疫条件”。
3. 修订乙、有条件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第二点,增列第14项“中国大陆产樱桃鲜果实输入检疫条件”规定。
4. 修订乙、有条件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第十点检疫有害生物清单,增列昆虫类4种、病毒类1种,螨类1种,并修订了部分有害生物的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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