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公”支出将公开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2年起,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及相关解释说明。同时要按照预算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具体来说,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省政府部门和省辖市政府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推进省政府部门和省辖市政府部门公开行政经费。

包括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在内,今年,河南省将着重做好8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七个领域分别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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