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眼光看待质检部门创造的价值

  我国从1985年开始参照国际惯例划分社会经济结构,第一产业是农业,第二产业是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是其他各业。第三产业又分四个层次:一是流通部门;二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三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四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警察等,不计入第三产业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规定,第三产业大部分(含国家机关)列入非物质生产部门,所以很多人认为第三产业ISO9000不创造物质财富,政府部门的劳动不创造价值。

  目前,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比重高达GDP的70%~80%。截至2011年底,我国就业人员76420万人,第三产业占35.7%,成为吸纳就业的第一主体。我国关于第三产业价值的争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至今。一是坚持认为第三产业的劳动不创造价值;二是认为第三产业的劳动有一部分创造价值;三是认为第三产业的劳动创造价值。争论的中心,基本为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为了解决传统理论与发展现状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马克思说的生产劳动,并不局限于物质领域的体力劳动;有的学者提出,扩大“生产劳动”或“总体工人”的外延,以此覆盖第三产业的劳动;也有学者提出,现在用生产劳动来衡量是否创造价值已经不够。

  总的来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新审视第三产业的价值,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对待政府部门的劳动,也要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以科学的态度去评价。

  关于质检部门创造价值的思考

  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主管产品质量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以及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涉及理工农医各种专业。有网友戏称:“这是个比杜甫还忙的部门。”

  从工作职能看,质检部门为社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把关作用。《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食品安全法》分别规定,质检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对食品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成立11年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近12个百分点,目前稳定在87%左右,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质检部门还有多项职能涉及社会生产,如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涉及特种设备生产企业4万多家;监管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等纤维的收购、加工、销售和储备,涉及农牧户约5000万户、纤维加工和纺织企业近2万家。

  从工作特点看,质检部门为社会生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是质检部门的重要特点。全系统共有技术机构4700多个,在编干部职工2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6万人。质检技术检验分为强制性检验和委托检验。强制性检验包括行政许可(工业产品、食品等)发证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仲裁检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纤维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共9类,为把厂门、守国门发挥了技术保障作用。委托检验主要体现服务性。如《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我国80%以上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实验室。质检部门既为企业解决了检测难题,也避免了企业自建实验室浪费资源问题。

  可以说,质检部门承接了从生产企业分离出来的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检测等工作,分担了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的劳动,并与企业的生产劳动高度关联、融合发展,成为一体化的劳动过程,一起创造了产品的价值。质检部门干部职工大多身处生产一线、国门一线,甚至田间地头、厂房车间,是社会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和社会财富的共同创造者。

  几点启示和建议

  第一,理性审视政府部门创造的价值。随着人类劳动的形式及其作用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又不能教条主义,仅凭产业结构的划分或劳动形式,就断言第三产业或政府部门是否创造价值,必须与时俱进、结合实际进行分析。

  第二,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传统工业体系中的研发设计、监督管理、技术检测、信息、物流等工作与产品的加工制造日益分离,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但是,政府部门绝不可与企业混为一谈甚至越俎代庖,部门之间也要分工明确、紧密衔接。

  第三,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政府部门很多劳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如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工作。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列出一章,要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等8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加快发展。随着我国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必将进一步彰显第三产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政府部门创造的价值。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