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惠农金融工程真正发挥作用”

中国银监会近日全面启动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全面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这是继2006年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9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之后又一强农富农惠农新举措。笔者认为,要确保银监会提出的“三大工程”如期保质“完工”,并充分发挥其“强农富农惠农”的社会作用,笔者认为应在四方面“精雕细琢”:

搞好部门协作,聚集工程合力银监会应做实前期基础准备工作:牵头搞好与央行、涉农部门、各银行机构等部门沟通协调,把“三大工程”打造成“社会系统工程”,及时出台各种配套政策措施,如实施财税优惠、开展农业政策保险、实施农业项目补贴等政策,使“三大工程”真正体现“三大工程”为“三农”服务的社会属性,最终夯实“三大工程”基石。

坚持稳步推进,掌握工程进度“三大工程”是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对此,银监会应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对全国农村金融服务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和难点,找准不同经济类型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的差异和固有规律,然后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同时做到在明确“三大工程”目标后,“对症下药”,确保工程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稳步掌握“三大工程”进度。

出台具体方案,把准工程质量银监会在督促银行业依法经营、防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三大工程”亦可汲取行业监管经验,发挥自身权威优势,制定出对银行业具有实质引导作用的激励政策措施;与央行一起,通过制定优惠利率、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贷款规模、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激励政策提高银行参与“三大工程”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引导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涉农银行向农村地区推进信贷延伸服务,最终保证“三大工程”质量。

搞好上下联动,关注工程民意银监会应搞好宣传发动,将“三大工程”建设的社会意义贯彻到每个银行员工心中,正确处理好自身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增强为“三农”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在全银行系统落实好“三大工程”。同时,要避免劳民伤财和资源浪费现象发生,确保“三大工程”始终处在社会全方位监督之下,把“三大工程”打造成“顺民意、促民生、给民利、获民赞”的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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